香港浸会大学由衷感谢各界热心人士的慷慨支持,并以最谨慎、尊重、坦诚及公开的态度,善待每一位捐款人。

浸大自创校以来,一直倚仗社会人士的捐献,支持大学履行教育使命,追求学术成就,俾使本校成为孕育未来领袖的世界一流学府。与此同时,浸大一向重视及维护院校自主及学术自由,凡有违此等核心价值的捐献,均不予接受。

为确保浸大在筹款工作上的诚信、问责性及透明度,谨以此《捐款人约章》向我们的捐款人作出下列承诺。

捐款人的权利

  • 大学将会遵照捐款人的意愿有效地运用有关的捐献;如需更改捐款用途时,必先征询捐款人的意见。

  • 凡没有指定用途的捐献,大学将会作出妥善运用,并以大学策略性发展为依归。

  • 在捐款人同意下,大学将会对有关的捐献作出适当和适时的鸣谢及宣传,亦会尊重捐款人不公开其身份的意愿。

  • 捐款人有权知悉有关捐献的效益,以及浸大最新的发展需要和优先次序,大学将会定期向捐款人提交捐资项目的报告书及最新资料。

  • 捐款人有权查阅「香港浸会大学基金」最新的财务报告,以及获得大学提供其捐资项目的相关财务资料。

  • 凡累积捐资港币两万元或以上的捐款人,将获邀加入「香港浸会大学基金」成为会员,并享有大学为会员提供的专享权益及优惠。

  • 大学会对有关捐献的一切资料作出审慎处理及加以保密。

  • 捐款人的个人资料会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处理,以确保捐款人的私隐权益受到保障。

  • 捐款人有权查阅或更正提供予浸大的个人身分资料,请以书面或电邮通知发展事务处或香港浸会大学基金秘书处提出有关要求。

  • 捐款人有权要求从大学邮寄名单中剔除,以终止接收浸大最新信息及活动邀请。大学在未取得捐款人同意前,不会向第三者(校内或外界人士)透露其联络资料。

  • 有关捐款事宜或浸大其他事务的查询,捐款人可获得迅速、真诚及确实的答复。

如阁下对本约章内容或大学筹款活动方面有任何意见,请联络发展事务处(电话:3411-7788 或电邮:uao@hkbu.edu.hk)或香港浸会大学基金秘书处(电话:3411-7788 或电邮:hkbuf@hkbu.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