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大学成员获委任为廉政公署相关委员会成员
2022年12月22日
六位香港浸会大学成员获政府委任为廉政公署相关委员会非官方成员。任期由2023年1月1日起生效,为期两年。
香港浸会大学校董会前成员、陈美寳会计师事务所创办人陈美寳院士再度获委任为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成员。而大学咨议会荣誉委员、资深大律师李律仁先生,JP再度获委任为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成员。
香港浸会大学校董会成员、运高工安洋行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彭颖生先生,MH,近日再度获香港特区政府委任为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成员。而香港浸会大学基金会董、精英运动员慈善基金信托委员会成员陈念慈女士,MBE,JP、香港浸会大学基金资深会员、新闻教育基金主席陈淑薇院士,SBS,JP,以及香港浸会大学副校长(教与学)周伟立博士则获委任为该会新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