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享明律师
- 许享明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 香港浸会大学基金荣誉会董
- 香港浸会大学客席讲师
- 基本法研究中心执委
- 狮子会港澳303区法律顾问
- 狮子会眼库法律顾问
- 狮子会自然教育基金董事
- 狮子会教育基金董事
- 西九龙狮子会前会长暨会籍组主席
- 圣约翰救伤队九龙西分区副会长
- 香港黑龙江经济合作促进会董事
「内地政府的公告经常用了『依法办事』这个措词。稍加深思,在『法治理念』较成熟的国家,『依法』是理所当然的,无须特别说明。这种文化,在于显示其权威性,重点是向大众说明,『您们若不遵行,便是违法…』」许享明律师以其英式幽默的作风向学生解说复杂的法律概念。今年三月他以「社会公义与法律」为题,在本校社会工作系举办的「午间对谈会」上探讨社会公义与法律出现冲突的情况,并辅以当时大众关注的事件作例子,例如占中、铜锣湾书店及旺角骚乱等,引发学生思考,吸引在场学生踊跃发问。
执业三十五载的许享明律师,一直热心服务于法律界,除经营自己的律师楼外,原来自十多年前起,他每年均抽空应邀到浸大作客席讲师,与学生聚焦讨论一些与法律有关的议题。许律师阅历丰富,准备充足,无须讲稿便能与学生互动交流,他笑言庆幸在浸大讲课时,学生都勇于发问,「至少代表学生对分享的内容感兴趣!」,许律师认为大学生少不免对社会议题抱有一些大胆或前瞻的看法,赤子之心,直话直说,对各项议题有其独立演绎,没有商业利益的包袱。他认为所有大学生都应该有批判思维,不过,他亦特别强调批判应是「有锐利的眼光,看出事情的漏洞,而不是不由分寸的问责或人身攻击。」。原则就是「To do the right thing for the right reason」(为对的理由做正确的事),就算有任何理想,都不应该「To do the wrong thing for the right reason」(为对的理由做错误的事),若为理想而甘愿承受代价,值得赞赏,但不应该以他人的代价、犠牲他人的利益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许律师与浸大有深厚渊源,除了是浸大的客席讲师及香港浸会大学基金荣誉会董外,其母亲亦为社会工作者,协助辅导本校社会工作系同学。为纪念母亲,他于二零一三年捐资港币一百万元成立「李信卿社工教育实习奖学金」,每年奖励至少十五名社工系学生到海外实习,拓阔视野。许律师忆述母亲曾提及「社工系」学生对社会基层人士的贡献,因此,许律师想到回馈社会时,便决定支持本校社工系的发展,「带着谦卑的心态捐款,尽绵力给予学生一些鼓励。」许律师指父母对他有深远影响,他们均是执教鞭之人,重视人格品德。因此,「诚实」乃其工作之座右铭。
许律师深存感恩之心,自觉有责任回馈社会,在开始执业的同一年,他加入了狮子会,透过公职服务社会,之后,他担任的公职更多,例如圣约翰救伤队、香港黑龙江经济合作促进会等。透过工作以及公职服务,许律师接触不少基层。许律师曾参与国际狮子总会中国港澳303区的「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一九九三年他陪同一些眼科医生到内地城市,为无能力承担手术费的白内障患者举办了一连串防盲治盲的活动。许律师指当年内地未开放,对非牟利组织未有足够认知,但透过防盲治盲活动,把服务带给受惠者,亦把非政府组织的自愿性社会服务概念引进内地。
许律师强调这些公职服务的效果都是团队合作,自己担当的角色只是众多出力者的一员,而且亦因为公司的工作,有经验的同事可以处理,他才得以抽身。许律师花在公职服务上的时间确实不少,一星期都花了大约二十小时于各项公职之上。他经常到各区做义工,他笑称此只属「折子戏」而已,因为通常探访一两次,无须持续跟进,其余的公职主要与法律有关,例如法律咨询,处理纠纷或会务工作。
许律师为人平实严谨,办公室虽然挂了多幅由客户所赐赠的对联,写上「雄才伟略盛名享,能言善辩法纪明」、「享誉讼庭、明辨法理」等字句,许律师视之为警惕之言。今年年初,许律师庆祝执业三十五年,特别举办了音乐聚会,庆祝的重点不是个人成就,而是藉此感谢前辈朋友在其人生路程上给予指导和关怀,可见他为人重情重义。而去年他在自己踏入六十岁的「登陆」生日会上,亦特别练习了歌曲献唱给太太,许律师笑指「举办聚会迫人家听自己唱歌」,但实情在访问中,许律师亦多次提及数年前在自己患病时,太太放了很多心机时间照顾,流露出其情意深长的一面。
对于年青人的忠告,许律师期望大家看待事情应抱持开放的态度,分清哪些是事实?哪些是评论?并以多角度去审慎思考。阅历深厚的许律师,淡薄名利,他语重心长地说:「人生匆匆数十年,名利钱财带不走,为免留下遗憾,做人做事切勿埋没良心!」金石良言,值得大家细味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