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8日
許律師出席二零一六年大學校慶酒會
許律師二零一三年捐資支持浸大,成立獎學金紀念母親

 許律師在獅子會服務多年
 許律師於二零一六年慶祝執業三十五周年,圖為與浸大社工系系主任吳日嵐教授合照
許律師每年都抽空到本校作客席講師,圖為與學生合照
許律師攝於辦公室

 許享明律師

  • 許享明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
  • 香港浸會大學基金榮譽會董
  • 香港浸會大學客席講師
  • 基本法研究中心執委
  • 獅子會港澳303區法律顧問
  • 獅子會眼庫法律顧問
  • 獅子會自然教育基金董事
  • 獅子會教育基金董事
  • 西九龍獅子會前會長暨會籍組主席
  • 聖約翰救傷隊九龍西分區副會長
  • 香港黑龍江經濟合作促進會董事

「內地政府的公告經常用了『依法辦事』這個措詞。稍加深思,在『法治理念』較成熟的國家,『依法』是理所當然的,無須特別說明。這種文化,在於顯示其權威性,重點是向大眾說明,『您們若不遵行,便是違法…』」許享明律師以其英式幽默的作風向學生解說複雜的法律概念。今年三月他以「社會公義與法律」為題,在本校社會工作系舉辦的「午間對談會」上探討社會公義與法律出現衝突的情況,並輔以當時大眾關注的事件作例子,例如佔中、銅鑼灣書店及旺角騷亂等,引發學生思考,吸引在場學生踴躍發問。

執業三十五載的許享明律師,一直熱心服務於法律界,除經營自己的律師樓外,原來自十多年前起,他每年均抽空應邀到浸大作客席講師,與學生聚焦討論一些與法律有關的議題。許律師閱歷豐富,準備充足,無須講稿便能與學生互動交流,他笑言慶幸在浸大講課時,學生都勇於發問,「至少代表學生對分享的內容感興趣!」,許律師認為大學生少不免對社會議題抱有一些大膽或前瞻的看法,赤子之心,直話直說,對各項議題有其獨立演繹,沒有商業利益的包袱。他認為所有大學生都應該有批判思維,不過,他亦特別強調批判應是「有銳利的眼光,看出事情的漏洞,而不是不由分寸的問責或人身攻擊。」。原則就是「To do the right thing for the right reason」(為對的理由做正確的事),就算有任何理想,都不應該「To do the wrong thing for the right reason」(為對的理由做錯誤的事),若為理想而甘願承受代價,值得讚賞,但不應該以他人的代價、犠牲他人的利益去實現自己的理想。

許律師與浸大有深厚淵源,除了是浸大的客席講師及香港浸會大學基金榮譽會董外,其母親亦為社會工作者,協助輔導本校社會工作系同學。為紀念母親,他於二零一三年捐資港幣一百萬元成立「李信卿社工教育實習獎學金」,每年獎勵至少十五名社工系學生到海外實習,拓闊視野。許律師憶述母親曾提及「社工系」學生對社會基層人士的貢獻,因此,許律師想到回饋社會時,便決定支持本校社工系的發展,「帶着謙卑的心態捐款,盡綿力給予學生一些鼓勵。」許律師指父母對他有深遠影響,他們均是執教鞭之人,重視人格品德。因此,「誠實」乃其工作之座右銘。 

許律師深存感恩之心,自覺有責任回饋社會,在開始執業的同一年,他加入了獅子會,透過公職服務社會,之後,他擔任的公職更多,例如聖約翰救傷隊、香港黑龍江經濟合作促進會等。透過工作以及公職服務,許律師接觸不少基層。許律師曾參與國際獅子總會中國港澳303區的「視覺第一 ‧ 中國行動」,一九九三年他陪同一些眼科醫生到內地城市,為無能力承擔手術費的白內障患者舉辦了一連串防盲治盲的活動。許律師指當年內地未開放,對非牟利組織未有足夠認知,但透過防盲治盲活動,把服務帶給受惠者,亦把非政府組織的自願性社會服務概念引進內地。

許律師強調這些公職服務的效果都是團隊合作,自己擔當的角色只是眾多出力者的一員,而且亦因為公司的工作,有經驗的同事可以處理,他才得以抽身。許律師花在公職服務上的時間確實不少,一星期都花了大約二十小時於各項公職之上。他經常到各區做義工,他笑稱此只屬「折子戲」而已,因為通常探訪一兩次,無須持續跟進,其餘的公職主要與法律有關,例如法律諮詢,處理糾紛或會務工作。 

許律師為人平實嚴謹,辦公室雖然掛了多幅由客戶所賜贈的對聯,寫上「雄才偉略盛名享,能言善辯法紀明」、「享譽訟庭、明辨法理」等字句,許律師視之為警惕之言。今年年初,許律師慶祝執業三十五年,特別舉辦了音樂聚會,慶祝的重點不是個人成就,而是藉此感謝前輩朋友在其人生路程上給予指導和關懷,可見他為人重情重義。而去年他在自己踏入六十歲的「登陸」生日會上,亦特別練習了歌曲獻唱給太太,許律師笑指「舉辦聚會迫人家聽自己唱歌」,但實情在訪問中,許律師亦多次提及數年前在自己患病時,太太放了很多心機時間照顧,流露出其情意深長的一面。 
    
對於年青人的忠告,許律師期望大家看待事情應抱持開放的態度,分清哪些是事實?哪些是評論?並以多角度去審慎思考。閱歷深厚的許律師,淡薄名利,他語重心長地說:「人生匆匆數十年,名利錢財帶不走,為免留下遺憾,做人做事切勿埋沒良心!」金石良言,值得大家細味深思。